法不溯及既往

“新车”竟有三次维修记录 车主状告销售商欺诈

   天津北方网讯: 购车一年多后,车主在查询保养记录时发现在其购车前,该车竟已有2400余公里的行驶记录和三次维修记录,遂以销售商欺诈为由诉至法院索赔损失。日前,津南区法院经审理,依法认定被告销售商已构成欺诈,判令其赔偿车主15. 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