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查医疗机构口腔科 对13户违法执业单位下罚单

30.09.2016  18:12
        按照《2016年医疗机构医疗执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部署,市卫生监督所组织各区卫生监督所开展了医疗机构口腔科依法执业检查。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质、医疗机构卫生技术岗位从业人员执业资质情况。截至8月31日,全市共检查口腔专科医疗机构278户,检查医师岗位909人,护士岗位662人,口腔技师岗位143人。执法检查中发现3类违法执业行为,其中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10户次,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2户次,未经备案开展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1户次。对13户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共计罚款23950元,警告1户次。其中,和平、河北、津南、蓟州、宁河等区和市卫生监督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违法执业行为,并依法对医疗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和平区、宁河区卫生监督所同时针对医疗机构使用非技术人员执业中的非医师行医行为,对5名非医师行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
      通过口腔科专项监督检查,宣传了医疗从业法律法规,发现并严肃查处了违法执业行为,强化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对查处后发现继续或再次出现类似违法行为的,将加大执法力度,不断督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执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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