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员刘晓宇:核心是证据 本质是沟通

08.06.2015  16:23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刘晓宇(图中右侧)指导年轻预审员修改起诉意见书。

   天津北方网讯: 刘晓宇,市公安局预审监管总队二支队二大队副教导员,1992年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防暴队、刑侦局一支队工作。在他看来,审讯是一种特殊形式的沟通,是心与心之间的碰撞,是善与恶之间的较量。预审员不管是循循善诱还是疾言厉色,无论是故布疑阵还是以退为进,都是要让嫌疑人在法律的威严下,真诚认罪、悔罪。

   千里查证嫌犯已过18周岁

  刘晓宇曾经办过这样一个案子:一朋友找在静海一家工厂打工的小伙子王某借了50元钱,却一直不肯还,两人因此翻了脸,用短信互相谩骂。王某非常生气,揣了把刀就去找对方。见面后话不投机又争执起来,王某拿刀就捅。旁边有人出来劝架,结果劝架的人被当场捅死。借钱的小伙伴身受重伤。案发后不久王某即被抓获。

  案子到了刘晓宇手里,王某的律师交来一个其老家村委会的证明信,证实王某案发时未满18岁,同时证明王某平常表现较好,属于激情之下犯罪。信后面还附有多名村民的签名。刘晓宇调取了王某原籍的户籍材料,资料却显示王某犯罪时已满18周岁,和联名信上写的王某的年龄整整相差一年。王某到底是哪年生人?他的真实年龄将直接影响到最终量刑。刘晓宇来到王某的老家进行调查。镇里、县里医院都没有找到王某的出生证明;为王某接生的接生婆也已去世;来到王某上过的小学,也没有找到任何有效的文字登记。

  四处碰壁之后,刘晓宇并没气馁,开始按照证明信上的签名挨个儿找人核实,但连找了三四家,对方给出的都是“我们记得他就是这个岁数”或者“我们孩子不满18岁,跟他差不多大”的类似说法,并不能提供切实的证据。刘晓宇最后来到了村委会,询问村里开出的证明信上说王某未满18岁到底有什么依据。村委会说依据村医给孩子接种卡介苗卡片上的登记时间。刘晓宇立即去找村医,查看那张卡介苗登记卡片,准备复印一下当做证据。然而,卡片一拿出来,刘晓宇发现,卡片纸张的氧化程度不对,看起来颜色较浅仿佛很新的样子;而且卡片是用签字笔填的,而十八年前,村里是不可能用签字笔的。

  刘晓宇当时并没直接挑明疑点,如常复印了卡片开具了调取手续,然后询问村医卡片的建立流程、保存方式并制作了《询问笔录》。笔录制作完毕后问村医:“村里跟王某差不多大的孩子还有谁啊?我们想看看别的孩子的卡片。”结果村医找了两个小时,也没找到别人的卡片。刘晓宇耐心地说:“你是党员,应该讲党性原则,做伪证可要负法律责任的。”原来,王某的长辈在这个村里当过30年的书记、村长,王某被抓后,那个长辈先指使村医出具假证明,又拿了一个写好的东西,叫不知内情的村民签字。刘晓宇连夜找到同样在联名信上签字的村计生干部,通过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计生干部讲出了与村医相同的情况。

  信上写的是假年龄被证明了,可是,刘晓宇还要找到犯罪嫌疑人真实年龄的依据。经过对村委会、镇政府、计生部门、县医院、镇医院、村里小学及相关30多名村民总共半个月的调查,刘晓宇掌握了王某真实年龄的证据。王某最终被判处死缓。一心想搭救王某的亲戚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追究。

   拆分刀具终于找到关键证据

  刘晓宇办理过一起复杂的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李某离婚后一直独居,在赶集时遇见一名年轻女子骑着电动车,遂心生歹念上前,跟对方说:“我有点急事赶路,你带我一程,我给你10元钱。”女子同意了。当两人来到一偏僻处,李某掏出刀顶住女子,在一处排水沟斜坡上实施了强奸并掐死了对方。怕女子没死,他还用刀在被害人身上捅了两刀,最后又抱来玉米秆将尸体引燃。作案后,李某拿着被害人的手机,骑着被害人的电动车逃离现场。经侦查,一个多月后李某被警方抓获。

  李某被抓后,供述了强奸、杀人、焚尸的全过程。随后李某翻供,说在集市上遇到一个男人,男人跟他说给你找点便宜,就把他领到一个野地里,见到被害人躺在地上已经死亡。在那个男人持刀威逼下对尸体进行了焚烧,后来他就骑着现场的电动车和那个男的交给他的一部手机走了。李某的翻供巧妙回避了侦查中所获取的证据。同时侦查期间得知,被害人曾有婚史,因经济拮据而与其前夫多有纠纷。案发前其前夫确实曾来津找被害人,且二人单独见面商谈孩子抚养之事后不欢而散。这一情况的出现使得李某的翻供显得错综复杂、真假难辨。

  刘晓宇反复研究案卷材料,仔细观察现场照片,发现被害人已经烧焦的尸体颈部下方有一条不规则盘成一团的金项链;尸体附近有两片绑在一起的铁皮,虽然经过焚烧但是依稀可以看出是类似于刀鞘一类的东西;这些都与李某最初交代的他在作案过程中,女子不停挣扎直至死亡,随后其拔出刀来朝尸体捅了两刀,刀鞘扔在旁边等细节描述吻合。

  虽然通过分析可以判断李某实施了犯罪,但案子有两个难点需要解决:一是要找到李某犯罪的关键证据;二是如何排除前夫的作案嫌疑。刑警曾在李某的家中扣押一把刀具,可是送去做DNA检验,却检验不出有价值的痕迹物证。

  刘晓宇没有放弃,再次深入嫌疑人家中寻找证据时,发现大门上缺了块铁皮,而铁皮的质地和颜色明显就是所扣押刀具的刀鞘。结合现场烧毁的刀鞘,大胆设想嫌疑人将杀人刀具的刀鞘弃置现场后,回到家中用自家大门上的铁皮重新制作了一个刀鞘。经与检、法等部门研究,在实时录像监控下对扣押的刀具进行拆分,送技术部门进行检测后,果然在刀柄的缝隙之间,发现了被害人的血液,由此确定了案件的凶器。刘晓宇又来到了死者前夫的老家,通过走访,证实案发当天此人就在村里,一切行动都有证人证言,确实有不在场证据,排除了其作案嫌疑。面对确凿的证据,李某最终只得再次认罪。

   街头枪响到底谁是凶手

  2007年,中环线上发生一起持枪杀人案。刘晓宇接办此案。

  某歌厅里的一名女服务员,认识了“老强”(化名),当时“老强”已经50多岁了。后来这名服务员在老乡聚会时,又认识了一个东北小伙儿,彼此感觉不错便同居了。一天晚上,东北男青年趁女方睡着,翻看女方的手机,发现了“老强”发来的暧昧短信。他很生气,就给“老强”打电话。两个人在电话里对骂起来。转天下午,双方约定在歌厅附近的中环线上碰面。

  东北男青年约了两个朋友,带着刀直奔歌厅。“老强”也回到住处请和他同住的朋友“光头”过来帮忙。不久,“老强”带着自制火枪先去歌厅,“光头”则带着一杆猎枪随后赶到。二人在装弹过程中,将枪作了交换。双方碰面后,三个男青年看“老强”和“光头”带着真家伙,吓蒙了,掉头想跑,被“老强”和“光头”用枪柄一顿暴打。其间,只听有人说了声:“我弄死你。”随后枪响了。一个前来帮忙的小伙子跑了几十米,便倒地死亡。案发后,警方很快把“老强”和女服务员抓获,“光头”外逃。

  “老强”被抓后表现很好,他说自己当时举着猎枪,用枪柄打对方,对方躲,一着急就放了一枪。刘晓宇在图上复原现场后发现,“老强”的位置不是那名女服务员和东北男青年所描述的枪声传来的方向。女服务员说,当时“老强”在前,东北男青年跪在地上,“光头”在自己的侧后方。谁开的枪她没看见,但枪声应该不是从她前面传来的。东北男青年说当时有人拿脚踹他,还拿枪托砸他,应该是拿长枪的人在用枪托打他,枪响时他抱着头但是枪声离他应该有几米的距离。如其所述,应该是拿短枪的人开的枪。刘晓宇找到刑科所专家咨询,得知长柄的猎枪应该是使用猎枪子弹,俗称“壳子”。这样的子弹如果击发,子弹内的滚珠碎铁屑呈散射状向外喷发,有效范围内会有多点击中被射击物,而被害人心脏上只有一个弹孔,说明应该是短枪打的。

  那么,“老强”没开枪,为什么却说人是自己杀的呢?刘晓宇分析认为:“老强”周围的人都知道他和“光头”同吃、同住是好哥儿们,而且“光头”这一枪是为了“老强”开的,要是“老强”把“光头”给“”出来,不仅觉得对不起“光头”,更担心被身边的人看不起。所以“老强”宁可担着重罪也要把这一枪揽过来。针对他的心态,刘晓宇就和他谈:“开枪杀人可是重罪,你要是非得担着,这次你就算是走到头了。你家里还有媳妇、孩子,你要是老实说了,出来还赶得上你闺女结婚。你叫‘光头’是去打架,没让他杀人。”一番犹豫后,“老强”开口说了实话:“枪确实不是我开的,那把长枪里没有撞针,是吓唬人用的,短枪是我从家里拿出来的,后来有点乱,不知道怎么就到了‘光头’手上。”后来,在原办案单位的配合下,一名经常在案发现场附近等活儿的出租车司机又提供了证言。至此,“老强”的供述被证实。后来那名女服务员和“老强”都被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光头”在潜逃多年后于2012年被抓获,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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