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细化量化“五好党支部”分类定级标准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工作扎实落地

12.07.2016  01:04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将“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作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加强卫生计生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坚持结合实际,细化、量化卫生计生系统创建标准,规范全系统“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在深入解析全市创建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天津市卫生计生系统“五好党支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简称《指标体系》),指导基层做好创建活动,确保创建工作既系统把握、全面对标,又结合实际、体现特色。
          一是统一创建要求,分级设定指标体系。 指标体系》明确了5项一级指标、20项二级指标,确定了54个考核要素。一级指标严格按照“支部班子好、党员管理好、组织生活好、制度落实好、作用发挥好”五项要求设定,确保标准不降低,总体符合全市规定。同时,根据全市具体目标和创建要求,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将一级指标细化为20项二级指标。
          二是细化、量化评价考核标准,明确评分方法。 依据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将二级指标量化化为54个考核要素。其中关键要素4项,一般要素50项。明确评分方法,关键要素实行一票否决制,任何一项关键要素不合格,则支部不能定级为先进党支部。50项一般要素细化到工作点,分别赋分,总分100分。
          三是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综合评价定级。 既注重统一标准,又注重强化各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支部分类定级不是简单依据《指标体系》评分确定,而是由各单位党组织根据每个党支部评价得分,结合日常表现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对所属党支部进行综合分析排队,按照先进、较好、一般、相对后进四个等级分类定级,并按照5%-10%的比例确定相对后进党支部,并明确评定为相对后进支部的主要原因。
          四是创新督导方式,强化跟踪监督。 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加强对“五好党支部”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创建工作纳入委领导联系点督促指导内容,重点督导落实。要求各单位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根据分类定级情况,合理确定、动态调整对各等级党支部的督查频次,根据相对后进党支部后进原因,有针对性的开展对相对后进党支部的督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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