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局11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01.12.2015  15:38

昨日,家住北塘君澜名邸的张先生领取新区不动产登记证明

   天津北方网讯: 昨天,滨海新区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自昨日起,滨海新区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到各不动产登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原已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有了“身份证号码

  《不动产权证书》与以往的房产证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每个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代码,这是全国范围内不动产唯一的“身份证号码”。此外,《不动产权证书》还增加了使用期限、起止日期、取得价格和分摊建筑面积等内容,信息更加透明。

   一个窗口综合受理

  新区不动产登记将分散在各部门的土地、房屋、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职责统一整合,整合后的登记机构由原来的18个减少到10个,把原来的四个窗口合并到一个窗口来受理。这在全市走在前列。同时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使用权等登记事由集合在一张表格内。

   保护权利人合法权利

  以前,海域使用证由海洋行政管理部门颁发,后期由土地管理部门换发土地使用证,在换发过程中转换中存在误差。而由一个部门统一登记,保证了图形、四至范围的准确性,更好地保护了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土地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标准统一,精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