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推动妇幼卫生工作健康发展

29.02.2016  17:21
          2016年1月,国家卫计委办公厅下发《关于2015年度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情况的通报》(国卫办妇幼发[2016]1号),和平区被国家卫计委评为首批国家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区。
          近年来,和平区启动了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在市卫计委的大力支持下,以妇儿中心公共卫生职能建设为抓手,健全妇幼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力度。围绕提高妇幼服务水平,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政府统筹,确保妇幼工作落到实处
          和平区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始终把推动妇女儿童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把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统筹推进,协调发展。一是将妇幼工作纳入《和平区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使妇女儿童发展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二是成立以区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题议事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将妇幼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妇幼机构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全额安排发展建设、业务和人员等经费。
          区卫计委与区妇儿中心发挥了很好的组织和引领的作用,对工作指标认真学习、仔细对照工作悉心领会,全区按照“五类机构、百款指标,分工到位、积极迎检”的指导思想,本着踏实干事的工作精神,整理完善妇幼工作多年来的工作资料、数据,对当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区卫计委、区妇儿中心、区妇产科医院、区计生药具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总医院等相关单位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有的放矢、成效显著,确保了全区有条不紊开展工作,目标明确的逐步落实。
          通过创建工作,切实使全区妇幼工作流程更加合理、工作标准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明确了和平区妇幼工作今后的工作重点。
          二、加强载体建设,提升妇儿中心、区妇产科医院硬件水平
          为保证妇幼工作落到实处,区政府多方协调解决妇儿中心业务用房问题,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市领导要求落实妇幼职能化建设时限之前,组织区卫生、建设等有关部门对区妇儿中心业务用房进行了多次实地考察、筛选,并于2011年协调安排,将和平区岳阳道小学旧址武昌路9号和22号校区统筹调剂作为妇儿中心新址,使妇儿中心的建筑面积由原来的1000平方米增加了1500平方米,达到约2500平方米。同时,为保证妇幼职能化建设全面落实到位,区财政投入近2000万元经费,为其新建HIV初筛实验室、购置DR 、免疫化学发光分析仪、GE彩超机等大型先进的医疗设备,为拓展服务领域奠定了基础。
          2015年驻和平区助产机构全部荣获爱婴医院称号;其中区妇产科医院建院久远,设施设备陈旧,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爱婴医院创建工作,拨转款910余万元用于现院址的房屋修缮和设施设备更新,对区妇产科医院现有硬件设施设备进行了适当维修和补给,使院容院貌和医疗条件有所改善,从而使患者就医满意率得到有效提升;同时将工作重点放在助产机构爱婴医院的内涵建设上,区卫计委针对爱婴医院复核标准多次向市卫计委专家请教评审解析标准,多次深入医院,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紧扣标准不放松,将标准中的各条要求落到实地,各医疗机构也在一次次自评中找出了自身工作中亟待完善的环节,不断整改,不断向标准靠拢。促使产科工作流程和各类病案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开展无痛分娩等服务项目,使和平区剖宫产率达到历史最低点;新生儿科技术水平得到提升;区妇产科医院还建立了精品孕校,将健康教育贯穿孕产妇的孕前至产后,切实体现了“大围产”管理的健康理念,母乳喂养率达到95%以上,母婴安全得到了最大保障。2015年8月医科大学总医院、区妇产科医院均获得国家卫计委、联合国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颁发“爱婴医院”称号。
          今年,区妇产科医院的升级改造工程已纳入20项民心工程,年底前将完成建设任务。
          三、完善服务系,推进妇幼服务扎实开展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日臻完善,全区妇幼体系做到了三级管理、三级监控,即:区卫计委对辖区内所有妇幼机构进行全面管理和监控,区妇儿中心在区卫计委领导下对全区妇幼机构进行质控和督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所辖街妇女儿童提供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
区妇儿中心在完成职能化建设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区级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指导部门职能,结合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级验收、《妇女儿童健康促进计划》以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落实,利用市级妇幼平台数据,多年来坚持下沉社区,每月对基层单位实行现场指导,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或异常情况,及时给予疏导,确保了全区各项指标完成率均处于全市前列。
          通过推进“示范工程”,全区妇幼工作流程更加合理、工作标准更加明确、工作思路更加清晰;通过推进“示范工程”,和平区妇幼工作确实推进了临床工作与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全面提升。也将以此为契机,吸收借鉴先进地区和兄弟区县好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扎实工作,努力推动和平区妇幼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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