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审员储志伟:我经手的案子不能出一点纰漏

31.03.2015  16:29

   研判走访查出多起漏罪

   天津北方网讯: 储志伟是公安东丽分局的一名预审员。1979年出生,参加工作后先分在了派出所,2007年开始从事预审工作。从一名没怎么接触过刑事案件的“片儿警”,到一名合格的预审员,储志伟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艰辛。刚当预审员时,储志伟天天向老预审员请教,随时随地恶补自己的法律知识。他觉得预审这工作需要的知识面特别广,预审员随时都面对着各种考验,所以越干越有意思。现在犯罪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隐蔽,越来越“高级”,预审员也要随时更新自己的信息库,才能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具体工作中,储志伟最看重的就是阅卷、分析案情。每个案卷到了他手里,他都会看上几遍甚至十几遍,把案件的证据切实做到实处,争取在法律框架下,让与案件有关的所有供述、证言都紧密联系到一起,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

  在储志伟看来,嫌疑人供述一件事会有一个特定的指向性,如果你不仔细分析、判断,可能就会出现纰漏。他希望自己经手的每一起案子,都不出现一点纰漏,不出现漏罪、冤假错案。为此,他几乎每天都不回家吃晚饭,因为一般晚上预审员不能提讯犯罪嫌疑人,晚饭后这段比较安静的时间,他都用在了在单位加班看卷上。再小的案子,只要条件具备,他都会想办法去现场看一看,争取在现场找到更多与案件有关的提示。

  2009年,储志伟处理过一起敲诈勒索案。案情并不复杂,涉及的一个较为固定的小犯罪团伙共有5个人,都是本地20岁出头的年轻人。犯罪手法也很简单,当时东丽区电动三轮车很多,这几个人只要没钱花了就结伙出去一趟,雇一辆“摩的”,在拐弯时故意跳下车,然后勒索开“摩的”的司机,声称自己乘车时受伤了需要看病,拿到钱就迅速离开。因为怕麻烦,直到民警将这个团伙的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很多受害的“摩的”司机也没有报案。

  储志伟接手办理这起案件后,非常仔细地审阅了案卷材料,发现这5个人承认的犯罪起数虽然都是十起,过程却有些出入。其中一个叫王某的,交代的几起案子的时间段跟另外4个人都不一样。这一情况引起了储志伟的注意,他于是先找王某谈,确定他说的到底靠不靠谱。经过验证,王某的供述一直还是比较稳定的,对于案发时间、地点的描述都比较固定,其中有一起案子另外4个人说是在6月份,王某则非常确定地说是在7月份。储志伟根据王某的交代,找到电动三轮车集中等活儿的地方开始取证。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他几乎把东丽区所有的“摩的”司机问了个遍,取到了四十多份证言,掌握了不少第一手材料,找到了多位案发后没有报案的受害人,其中很多被害人因为被“碰瓷儿”后与嫌疑人进行了当面交涉,能够清楚辨认出犯罪嫌疑人的相貌。从储志伟获取的证据来看,王某是后来加入这个犯罪团伙的,因此确定,另外4个人的交代并不完全。有了这些有力的证据,储志伟对另外4名嫌疑人继续进行审讯,最终4人又交代了多起犯罪事实。这个案子最后定案时,案件起数从开始的10起,增加到了33起,涉案金额达4万多元。

  “这起案子每起涉案金额虽然都不大,但祸害的全是底层老百姓。我们把案子查清楚,也是为了给大家一个明白交代。”储志伟说。

   周旋协调解决棘手伤害案

  储志伟在处理一些棘手的案件时,考虑得特别周到,他擅长和人交流沟通,这样的案子往往处理得比较圆满。储志伟办理过一起伤害案,当时被害人于某某去一个烧烤店,店里只有两个少数民族小伙计。本来店铺到了零点就要关门,于某某吃得兴起,到了凌晨两点多还是不走。两个小伙计急着下班,彼此说话时就用家乡话骂了于某某,没想到于某某听得懂他们的家乡话。双方因此打了起来,两个小伙计一起把于某某给揍了一顿后逃跑。

  因为两个小伙计一直没有抓到,于某某对于公安机关对于这个案子的处理很有意见,反复打110,还曾到派出所去闹。公安机关后来经过工作,找到了烧烤店的女老板,并最终通过这名老板让在逃的两名小伙计到案。这个案件转到储志伟手里后,他看卷中发现于某某被打得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这个伤应该是一个人造成的,两个小伙计不能都按刑事案件标准处罚。到底是谁打的?于某某记不清,两个伙计互相推,一直找不到突破点。为了和两个小伙计顺利沟通,公安部门还专门找了一名懂他们家乡话的翻译。可是仍然没有结果。储志伟认为这样僵持下去实在不是办法,就又找到了那名女老板,和她谈:你看,这两个孩子都没有父母了,你从家乡把他们带出来,你要是能帮他们解决点儿赔偿问题,对这两个孩子的将来都有很大好处。经过多次工作,女老板答应了替两个伙计进行赔偿。储志伟又找于某某谈:那两个小孩没爹没娘的,实在可怜,你要是能退一步就退一步吧。储志伟逐步做通了于某某的工作。在女老板和热心翻译的帮助下,两个小伙计最终说明了当天的情况。原来于某某的伤是在他被打倒在地后,其中一个伙计踹的。最后这个案子的赔偿解决得很顺利,两个小伙计也都没有被判处实刑。在储志伟的周旋努力下,各方对案子的结果都比较满意。

   踏实取证查明“顶包”真相

  储志伟曾经处理过一起交通肇事案,经过踏实取证,最终让这起父亲为儿子“顶包”的案件真相大白。这起交通事故发生在高速公路上,一辆货车撞了一辆小轿车,小轿车上的人员两死一伤。大货车里是一对父子,到案时父亲承担了事故的全部责任,儿子也指明当时是父亲开的车。

  储志伟接到这个案子的案卷材料后,多次看卷、看现场图后心中总是有些疑问。从现场的痕迹报告来看,撞击发生后,货车先奔右侧而去,后又向左侧打轮,向右的这一下先撞上了隔离带,向左的这一下又撞上了小轿车,将小轿车撞飞。隔离带上留有明确的撞击点,但在案卷材料里,父亲的口供却一直没有提到这一情节,只是说当时有点犯困,一打轮就过去了。相反儿子却明确说了货车是先撞上了隔离带。在取证中,储志伟就问儿子:“你当时有什么表现?”儿子几乎是下意识地说了句:“我踩了脚刹车……”然后马上改口又说:“我看见我爸踩了脚刹车。

  根据这个情况,储志伟怀疑嫌疑人有替儿子顶罪的可能。于是,他多次去交通队和肇事车辆停车场查看涉事车辆,和交通民警就现场痕迹规律、物理特征进行探讨、咨询、查证,做到对现场证据心中有数。回来后再找儿子谈话,和他讲现实情况,但儿子还是什么都不肯说。储志伟想到车辆进高速之前都有个摄像头进行抓拍,就把当时抓拍的照片找了出来,照片上清楚显示:当时坐在驾驶座上的就是儿子。有了这个有力的证据,再和父子俩交流起来就容易多了。这对父子终于说出了真实情况:事故发生时确实是儿子开的车,因为儿子没有驾驶证,出事后父亲就想替儿子把这件事情给担了,没想到还是因为儿子一句下意识的回答,被储志伟找到了案件的疑点所在,并从这一疑点出发,通过踏实取证,查明了案件的真相。

  “每个和案件有关的证据都得认真审查,很多时候表面显示的不一定是准确的,我们必须通过深入复核去证明证据、证言是有效、真实的。”储志伟如此总结这个案子。

   经验教训工作必须非常细致

  说起干预审这些年来印象深刻的案子,曾经的一个教训一直在警示着储志伟。那是起比较简单的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是一名女性,一直自称“杜某某”,在一家市场里卖咸鸭蛋。有一天她去买猪肉,当时买了5元钱的猪肉,她回到自己的摊位拿秤一称,发现少给了2角钱的,当时“杜某某”拿着猪肉就找了回去,到那就骂猪肉摊的摊主。双方起了纠纷,纠纷中对方举起卖肉的刀威胁“杜某某”:“你赶紧走,你要不走我拿刀剁你。”“杜某某”越想越生气,在路边找了一根铁管就又找人家去了,到那就用铁管打对方的脑袋,将对方打成鼻梁骨骨折,造成轻伤。“杜某某”当时55岁,身份证上显示原籍甘肃,在天津再嫁,儿子在塘沽上班。取证过程中大家都说她就叫“杜某某”,她的丈夫、儿子说的家庭住址也都对得上,身份证上的照片看着跟本人也很接近。案子当时整体处理起来并没有什么争议。

  后来法院按程序进行了判决,“杜某某”被判处缓刑。判决书下达后被寄到了“杜某某”原籍的司法局。结果司法局一查,当地确实有一名为“杜某某”的女性,但是这个人根本就没有离开过当地,只是多年前丢过一回身份证。再一调查才发现,在天津的这个“杜某某”真名王某某,和真正的“杜某某”是甘肃一个村的邻居,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相貌还有些像。王某某离婚后,户口迁出村,也没在别的地方上户口,成了“口袋户口”。王某某捡到了“杜某某”的身份证后,就一直冒用“杜某某”的身份在天津生活。直到这次犯案,这件事情才浮出水面。因为对方司法局的及时反馈,这个错误并没有造成实质损失,有关部门也及时进行了更正和道歉。储志伟一直把这件事当成工作中的一个警示:“我们的工作必须细致再细致,对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要反复、认真审查,一定要杜绝类似的事情,保证司法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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