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我市和平区红十字会获评先进集体

06.05.2015  17:16

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

我市和平区红十字会获评先进集体

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5月5日至7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会见全体代表,并发表讲话。他强调,我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这支力量。希望中国红十字会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增强责任意识,推进改革创新,加强自身建设,开展人道救助,真心关爱群众,努力为国奉献、为民造福。

会议表彰了32个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10位先进工作者,我市和平区红十字会获评“全国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和平区红十字会成立于1956年7月,2005年8月正式独立设置,基层组织74个,会员15068人。2010年以来,筹资500多万元开展“博爱助残、助学、助困、助老”活动,受益10000多人;为汶川地震等灾区募捐1200多万元;应急救护培训10347人,3216人取得初级急救员证,普及性培训近10万人,居民应急救护知识知晓率达到70.5%;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登记入库832例;志愿捐献人体器官登记109人;志愿捐献遗体登记121人;组织大型宣传活动20余次,参加人数1800余人次,制作印发宣传资料、图片6万余份;红十字青少年工作开展有声有色;投入经费150多万元,建立63个社区红十字志愿服务站;注册红十字志愿者3358名,成立具有特色的阳光奶奶等36支红十字志愿服务队,每年围绕“三救三献”核心业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20余次。

此外,根据代表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经街镇、区县各级红十字会逐级推选审核,市红十字会执委扩大会议研究,我市共有21名会议代表参会,其中包括理事4人;市及区县红十字会专兼职干部8人;基层组织代表3人;志愿者代表1人;教育系统代表2人;卫生系统代表1人;媒体代表1人及爱心企业代表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