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预防接种 享受健康生活

04.05.2016  20:21
          2016年4月25日为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免疫规划工作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规划。享受预防接种服务是法律赋予儿童权利,保护儿童不受疫苗针对传染病的危害是我们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全民共同行动,支持预防接种工作,为公众建立牢固预防传染病的免疫屏障,才能构建美好生活。
          近年来,我市通过实施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管理长效机制,实施免疫规划疫苗及应急接种疫苗配送服务项目,制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补偿政策,开展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和免疫规划服务年活动,评选“最美接种医生”和“市民最满意预防接种门诊”等,进一步筑牢我市免疫规划服务基础,规范服务操作,完善服务功能,优化服务质量,保障接种安全,使我市免疫规划整体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规定,疫苗可分为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目前,本市由政府出资免费为适龄儿童接种的第一类疫苗共11种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甲肝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和乙脑疫苗,孩子从出生到6岁需累计接种第一类疫苗共24剂次。我市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第二类疫苗共计8种,包括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HIB)、水痘疫苗、7价肺炎疫苗、23价肺炎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狂犬疫苗、出血热疫苗。截至2015年底我市免疫规划管理0-6岁儿童达85万余人,每年第一类疫苗接种达300万剂次以上,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为有效控制我市疫苗针对疾病建立起牢固的免疫屏障。我市脊髓灰质炎自1993年以来一直保持零发病状态;连续二十多年无本市籍白喉病例报告;甲肝、乙肝等传染病发病已连续多年处于全国发病最低水平;麻疹、百日咳、流脑、乙脑、风疹、腮腺炎等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保护了人民身体健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发展。
          今年,我市将着力推进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规范和加强预防接种单位设置和资质管理、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预防接种告知和宣传行为、入托及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疫苗和冷链管理、监测和疫情处置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预防接种服务网络,保障预防接种服务质量和安全,巩固和提高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全面提升预防接种工作和规范管理水平。
          “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重于泰山”,市卫生计生委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深入持续推行规范、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政策,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和群众参与的工作原则,进一步组织预防接种工作者加强与儿童家长及大众间的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并支持我市的预防接种工作,尊重每一个居民的健康权利,共同履行社会的责任,依法依规开展预防接种,努力为全市孩子的健康,为家庭的幸福筑起一道保护屏障!
          市民可在法定工作日拨打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咨询,也可关注市卫生计生委官方微博“天津健康”、“天津健康教育微信公众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科微博“天津疫苗接种”或登陆“天津免疫规划之窗”(网址http://www.tjnip.org.cn/),了解相关预防接种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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