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儿童预防接种受法律保护

27.04.2016  17:09

  4月25日是第30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今年的主题是“依法预防接种,享受健康生活”。享受预防接种服务是法律赋予儿童权利,家长拒不为孩子接种的可能会被追究责任。

  截至2015年,本市一类疫苗、也就是由政府出资的卡介苗等11种疫苗接种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有效抵抗了常见传染病的发生、流行。然而,受外省市一些疫苗安全事件的影响,个别家长对于给孩子接种疫苗还会存在担心。对此,市卫计委疾控处处长韩金艳表示:“一类疫苗我们始终由省级平台进行政府招标采购,通过冷链系统直接配送到预防接种门诊,而且冷链、包括疫苗管理全程有监控。二类疫苗下一步天津市会通过省级平台统一招标采购,冷链也是跟一类一样要全程监控、有一个明确的回溯系统。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每个公民都享有预防接种的权利,家长应该按时带孩子完成疫苗接种,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市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负责人张颖解释说:“监护人不给孩子按照国家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如果孩子因为没有接种疫苗传染上传染病的话,一切后果自负;而且,这个孩子如果因为得了传染病发生了疫情,家长就负有一定的责任了,最重的是刑事责任。

  张颖提示儿童家长,尤其是流动人口家庭,对预防接种要重视起来。

  张颖:“很多的流动儿童到天津来我们是不掌握信息的,我们要求接种医生定期地到辖区挨门逐户去寻找流动孩子,但是有的情况下我们还是发现不了的,可能家里没有人。依法接种,疾控部门要依法履职,另外一层意思就是说,孩子的监护人,如果你到天津市来了,你要跟住家附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系。

  另据了解,依托已经联网的信息化平台,本市儿童疫苗已经实现了跨区县、跨接种单位的接种。市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高志刚说:“接种证上面有一个条码,通过扫条码接种单位就可以识别这孩子以前在哪接种的。另外在天津市免疫规划之窗网站,家长还可以查询孩子的接种信息。

  为了帮助市民详细了解疫苗接种的具体信息和注意事项,本市便民服务专线“88908890”还增加了相关的服务内容,随时为市民答疑解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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