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通知

25.08.2016  19:45

各区卫生计生委、计划生育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发〔2015〕40号,以下简称《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在中国计生协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上对计划生育协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以下简称计生协)群众团体优势,进一步提升计生协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新形势下计生协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计生协在新形势下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多年来,计生协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计划生育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健全、联系面广、人才众多、方法灵活、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优势,不断创新组织形式,转变发展理念,拓展服务领域,完善工作机制,在宣传倡导、生育关怀、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成为协助党和政府动员广大群众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的关键时期,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计生协的组织和能力建设,使其更好的承担宣传教育引导、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工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支持计生协按照章程开展工作,推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各级计生协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当前我国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重大意义,负责任、有计划的安排生育。自觉提升服务群众水平,切实帮助解决群众生育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打通计生家庭公共服务“最后一公里”,增强计生群众的获得感。
          二、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目前,全市卫生计生事业已进入融合发展的新时期。计生协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批示要求,切实承担起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各项工作的重任。结合各区实际,做大做强生育关怀行动,使其真正成为为育龄群众服务的品牌项目。
          (一)支持计生协按照群众组织的特点开展宣传倡导活动
          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的基础上,注重加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引导,做好解惑释疑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营造支持政策落实和改革创新的良好氛围。支持计生协在普及科学的生殖健康知识、推进全民健康观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增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意识。
          (二)支持计生协按照项目运作的方式开展促进家庭发展的服务活动
          通过项目运作和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计生协围绕广大计生家庭和育龄群众在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子女成才、致富发展、家庭和谐等方面的需求,开展扶贫帮困、紧急救助、亲情牵手、养老扶助、计生特殊家庭帮扶、志愿者服务、保险保障等生育关怀项目。
          依托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支持计生协积极参与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计生家庭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等服务。主动配合卫生计生、教育部门,为妇女、青少年、儿童、流动人口等群体提供免费健康服务。
          (三)支持计生协按照“依法自治”的原则继续推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活动
          支持计生协通过加强基层协会建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自治规章制度,深化维权和服务等活动,维护和保障好广大计生家庭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巩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的成果。
          支持计生协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乡镇(街道)、村(居)计生协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规定,依法修订符合当地实际、群众普遍拥护的自治公约(章程)。突出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加强计生村务公开、民主评议与民主监督,切实保障基层群众的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四)支持计生协在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工作中发挥新作用
          充分发挥流动人口计生协的协同作用,积极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工作,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协会发展共赢”的管理服务模式,在落实流动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促进流动人口自觉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三、高度重视计生协的组织建设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计生协的作用,建立健全卫生计生委与计生协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职能分工,主动创造条件保障计生协参与人口计生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实现工作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继续保持由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联系计生协工作和兼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的机制,并亲自协调,争取支持,就计生协组织建设问题向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努力推动区计生协的“参公”、“入序”和“三定”工作,要指定1-2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协会工作。
          四、建立健全计生协工作保障机制
          (一)加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与计生协的协调联动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把计生协工作纳入区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真正做到计生协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表彰。各级计生协要主动汇报工作情况,寻求协调解决自身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坚持以计生群众新需求新期盼为导向,发挥群众团体优势,当好桥梁纽带,主动承接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转移出来的群众性、服务性较强的工作。
          (二)保障计生协工作运行经费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计生协正常工作经费、项目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推动资金落实到位,通过项目运作、购买服务等方式使其不断承接新的服务项目。

      

      201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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