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向新疆、青海对口支援地区捐赠救灾救助物资

03.07.2015  19:32

市红十字会向新疆、青海对口支援地区

捐赠救灾救助物资

      7月3日上午,一批总价值163.82万元的救灾救助物资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起运。这批包括帐篷、服装、运动鞋、家庭箱等在内的物资将分别运抵我市对口援建的新疆和田地区和青海省黄南州。其中,支援新疆和田地区的物资价值82.73万元,支援青海省黄南州的物资价值81.09万元。

      据市红十字会负责人介绍,此批对口支援的物资主要以备灾物资为主。以家庭箱为例,每个家庭箱里都配备了三人份的服装、雨具、餐具、洗漱用品和拖鞋等生活用品。

      据了解,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口支援工作要求,市红十字会于2010年制定了《天津市红十字会对口援疆工作规划》,决定从2010年到2020年,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对口支援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策勒县和民丰县。从2010年8月至今,市红十字会通过项目招募、自然灾害救助等方式募集款物,持续开展多领域、多形式的对口支援工作,累计支援新疆和田地区款物772.62万元,其中支援资金157万元,支援物资价值615.62万元。完成11个博爱项目,分别是:8个村级卫生室、1个蔬菜大棚、1所学校的电教室和1个救灾培训设施,此外,还完成了3次自然灾害救助。

      自2010年起,全市红十字会系统对口支援青海省款物合计4130.46万元。其中,2010年支援青海省玉树市上拉秀乡寄宿制小学4005万元,建设规模为10480平方米。2014年支援青海省红十字会物资价值44.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