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卫生监督所积极开展控烟执法宣教工作

21.07.2016  22:26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2016年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工作要点》中“加大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力度”的要求,津南区卫生监督所以控烟工作的实际效果为检验执法工作的最终标准,一手抓监督执法,一手抓宣传指导,多措并举,全面落实控烟监督执法工作。
          加强执法检查,突出宣教效果。日常检查中,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执法的同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根据不同类别的监管对象制作《条例》摘要,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进行发放,并结合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讲明与此类场所相关的法律规定。针对被监管单位存在的问题,在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的同时,积极指导管理相对人制定操作性强、效果明显的控烟措施,跟踪落实效果,以控烟实际效果来评价监督执法工作。
          丰富宣传方式,扩大受众范围。落实《条例》要求,依法控烟,提高公众对吸烟危害的正确认知,树立自觉的法律保护意识。为此,津南区卫生监督所在加大执法的同时,以多种方式开展宣教。在组织讲座、社区宣讲、媒体报道等传统方式的基础上,结合市卫生监督所工作要求,拍摄制作控烟主题宣教片,以动态的形式将吸烟危害、法律规定、执法重点等内容以全新的形式展现出来。生动的宣传内容,真实的执法现场,更加易于管理相对人及广大群众理解接受。宣教视频通过微博、微信、政务网站等平台播放,将受众范围进一步扩大。
          规范整改约谈,提高守法意识。控烟约谈工作充分体现出卫生监督执法的专业性和规范性。约谈前,主办监督员就被约谈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列出目录,逐条列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并配合执法记录仪所记录的视频,形成了条理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约谈提纲。约谈中,监督员有理有据,深入浅出,现场制作约谈记录,全程录音录像。约谈过程充分体现出行政执法的严肃性,促使相对人积极整改,提高守法意识。
          融宣教于执法,执法与宣教并举。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将控制吸烟工作深入到相对人及群众中,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对控烟执法监督工作持续有效地开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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