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天津市卫生应急心理危机干预质量控制中心

25.08.2016  19:46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应急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提升干预水平,充分发挥心理卫生专家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天津市卫生应急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津卫应急〔2015〕496号)的要求,我委成立天津市卫生应急心理危机干预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心理质控中心”)。
          年初,我委成立了天津市卫生应急管理质量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管理质控中心”),并且依托管理质控中心完成了我市卫生应急管理质量控制考核工作方案的制定、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试运行以及多部卫生应急预案修订等多项重要工作。基于管理质控中心的成功建设经验与管理理念,我委决定成立我市第二个卫生应急质量控制中心——心理质控中心,其主要职责为:协助我委开展全市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质量控制、质量管理和绩效评价;协助制定我市心理危机干预各项工作标准、考核措施、培训演练计划并推动实施;组织开展对全市心理危机干预能力的评估和考核等。
          本次心理质控中心的挂靠单位,共有六家医疗机构进行自评、申报竞聘,经我委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竞聘单位进行资质审核、现场评审与投票,最终市安定医院脱颖而出,赢得竞聘,并顺利通过公示。管理质控中心的成立将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提高我市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起到重要保障与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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