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03.08.2016  22:40

各区卫生计生委: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16〕1号)请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www.satcm.gov.cn)医政管理栏目工作动态中下载。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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