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税优型健康险产品获批上市 号称“小社保”

07.03.2016  15:05

   天津北方网讯: 还在为巨额医疗费发愁吗?日前,号称“小社保”的首批税优型健康险产品获批上市。市民投保了这种健康险,在获得基本医保赔付后,剩余的医疗费用还可继续获赔,保证续保期间累计医疗费用保额最少80万元,并且允许带病投保。

  据了解,首批获准经营税优健康险的三家公司的6款产品获得保监会批复,开始上市销售。按照年龄阶段,市民平均每月需要缴纳的保费在十几元到一千多元不等,越年轻保费越少。

  税优型健康险的保障责任比较宽泛,将住院医疗费用、住院前后门诊费用、特定门诊治疗(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静脉注射化学治疗、血液透析、腹膜透析、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或肝硬化治疗)的费用,以及慢性病(高血压病、糖尿病、冠心病)门诊治疗费用都纳入了保障范围。

  对于已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市民来说,如果购买了税优型健康险,在经过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医疗费用仍可继续获得赔偿。具体来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剩余费用100%可以获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外的费用80%也可以获赔。同时,如果保险公司实际赔付的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范围内市民医疗费用的90%,保险公司还会自动补齐相关差额。

  按照税优型健康险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因市民的既往病史拒保,并且要保证续保至法定退休年龄,只是相应的保额和赔付限额会少一些。对于首次投保时未罹患既往症的市民,年保额最少20万元,保证续保期间累计医疗费用赔付限额最少80万元;而对于首次投保时已经罹患既往症的市民,年保额最少4万元,保证续保期间累计医疗费用赔付限额最少15万元。不过,境外诊疗的费用不在保险范围之内。此外,因患先天性畸形、故意犯罪,斗殴、醉酒,参加潜水、赛车等高风险运动导致的医疗费用,也不能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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