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真的来啦 暂时只能由单位统一购买(图)

07.03.2016  10:12

   天津北方网讯: 作为首批获得税优健康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阳光人寿、泰康养老保险各有两款相关产品正式面市。据了解,目前本市只能由单位统一组织购买税优健康险,未来会逐步向个人开放。业内指出,税优健康险令“带病投保”成为现实,也开启了我国对保险消费实施税收优惠的新时代。

  目前仅开放团险投保

  如果一款健康保险既可享受个税优惠,又能“带病投保”,你是不是很动心?具备这些特点的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如今走入市民生活。目前,阳光人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泰康养老保险3家公司各有两款相关产品获批面市。上周五,天津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人民健康保险公司签下了国内个人税收优惠型商业健康保险第一单。

  不过,税优健康险并非所有人都能买。根据保监会规定,凡16周岁以上,投保时正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投保时未满法定退休年龄,且投保时根据其健康状况确定为非患相关疾病的适用商业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阳光人寿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本市税优健康险暂未开放个人投保,只能由职工向单位提出请求,由单位统一组织进行购买。

  与基本医保无缝对接

  据了解,税优健康险的最大优点有两个,一是减免个税,月收入6000元的员工每年可省个税240元;二是保障程度高,能与基本医保无缝对接。税优健康险包含医疗保险和个人账户积累两部分。赔付金额方面规定,医疗保险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20万元人民币;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不得高于10%等。有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假设市民因病住院,花费共30万元,未参加税优健康险前社保报销5万元,自付25万元。投保税优健康险后,社保报销5万元,其余健康险报销90%,也就是22.5万元,个人承担的费用减少至2.5万元。

  税优健康险相比以往商业保险产品最大的突破是,保险公司“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也就是说,允许“带病投保”。以阳光人寿相关产品为例,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慢性疾病也可获赔。当然,市民要想“带病投保”还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投保时被确定为既往症人员的被投保人,投保时须已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等。

  业内人士分析,健康险正呈现快速发展态势,预计未来一段时期,将成为与财险、寿险并列的三大业务板块之一。对于消费者而言,重疾险和税优健康险本身不是同类产品,已投保重疾险等商业健康险的消费者也可投保税优健康险,两重保障并不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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