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会同天津市司法局沟通研究在全市推行公职律师制度问题

17.06.2017  01:55

近日,天津市司法局王丹萍副局长、律管处史玉荣处长、商增杰副处长一行来到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就《天津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进行沟通研究,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王延维副主任出席,秘书处、天津市行政研究所相关同志参加。

会上,延维副主任传达了颖君主任的两点意见:1、在各委办局、各区县要处理好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关系。2、公职律师的资格认定条件和认定程序中应该由市法制办确认一个环节。天津市司法局对以上两点意见基本认同,表示将进一步与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沟通,下一步还将会同天津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共同进行调研后再发文,并先在全市行政机关范围内试推行此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