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法制办赴南疆海事局就做好防治船舶污染立法进行调研

28.06.2017  17:44

近日,天津市政府法制办雷颖君主任一行,就做好《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规定》的起草审核工作,赴南疆海事局进行立法调研。王延维副主任、经济法规处有关同志参加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南疆海事局关于南疆港区船舶进出港情况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随后召开座谈会,就防治船舶污染立法的有关问题,听取天津海事局的意见和建议。

天津海事局李国祥书记首先介绍了天津港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防治情况,天津港作为北方最大的国际港口,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十分重大,迫切需要出台地方立法,成为国家立法的有益补充。随后天津海事局的有关处室就国家近年来实行放管服、简政放权,推进海事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要求做了介绍,并对基层执法工作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做了汇报。雷颖君主任传达了李鸿忠书记在市委常委会上关于立法工作的讲话精神,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立法后就要坚决执行到位。指出天津港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立法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天津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立法工作,尽快出台政府规章,保障党中央、市委的相关部署要求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