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委关于赋予天津市必达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资格的公告

22.08.2017  23:33
  依据《典当管理办法》,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典当行设立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6〕911号)的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区(含功能区)审批部门推荐,市商务委审核,同意赋予天津市必达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资格。
  特此公告。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