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农村水环境排查问题整改进入收尾阶段

24.11.2017  04: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农村水环境排查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函〔2017〕6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和市领导对农村水环境排查问题整改工作的批示精神,市水务局组织全市10个涉农区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农村水环境问题排查和治理工作。全市共计排查出问题8742个,其中一般及中度问题6568个,较严重问题2174个。截至11月中旬,蓟州区、西青区、东丽区、宁河区已全部整改完毕,宝坻区、武清区、津南区和北辰区一般及中度问题整改完毕,全市整改一般及中度问题6564个,整改完成率99.9%;整改较严重问题2126个,整改完成率97.8%,预计12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继续加大督导推动力度,督促各区按时完成农村水环境问题整改,做好后续移交管护工作,结合河长制、村庄环境卫生长效管护机制等制度落实,进一步探索农村水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水环境治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