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制办全面落实督察督办工作

31.10.2017  23:57

                                   

按照市领导、市政府办公厅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督察督办通知的相关要求,市法制办对上级部署的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相关要求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每一项督办任务及时落实、高质量完成。

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下,特别是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国务院、市政府对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提出新要求、部署了新任务,市法制办按要求逐一布置、逐项落实,近期,市法制办总结了在建章立制工作、积极做好应诉工作和组织协调指导工作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就有关督察督办事项,市法制办作出以下安排:一是向各级督察督办部门及时汇报我市复议应诉工作,报告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建立制度情况和主要工作成绩。二是持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作用,当好市政府的参谋助手,拓展法治路径的新宽度。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和追责问责,依法行政从源头抓起,确保行政行为在法治轨道上前行,构建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新局面,充分发挥内外合力,促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