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启动肿瘤登记报告制度

02.12.2015  14:45

      为了掌握全市恶性肿瘤的流行状况与疾病负担,市卫生计生委启动了本市肿瘤登记报告制度,通过收集癌症患者个人信息、诊断信息、治疗和随访及死亡信息,监测人群癌症负担以及发展趋势,为病因学研究提供原始资料,有效评价癌症防治措施的效果,为制定癌症防控策略提供依据。

  市卫生计生委指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本市肿瘤登记中心,承担全市肿瘤登记具体工作;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也将指定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为本区县肿瘤登记处,承担辖区肿瘤登记具体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则将作为肿瘤报告责任单位,负责相关信息的填写、报告、核对、保存等工作;乡村医生则负责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送辖区内肿瘤患者名单,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肿瘤随访登记调查。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诊或住院医生作为肿瘤登记报告的责任报告人,将填写在本医疗机构首次确诊肿瘤病例的报告卡和登记册;病理、放射、超声等医技科室和病案室等部门也将及时记录所在部门恶性肿瘤病例的诊疗相关信息。各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将肿瘤登记数据库信息与居民死因监测系统上报的恶性肿瘤死亡病例及全死因死亡病例信息进行比对,并对所在辖区肿瘤登记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及培训,及时收集辖区内肿瘤新发病例、死亡病例、生存状态和相关人口资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开展全市肿瘤登记报告资料的收集汇总、质量控制、统计分析,形成年度肿瘤登记报告上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后发布。

  肿瘤信息登记上报后,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还将加强信息的统计分析、数据挖掘与利用,计算出肿瘤发病率、肿瘤死亡率、肿瘤生存率、肿瘤顺位等,为深化医改、制定人口健康政策与规划、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还将建立肿瘤分析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公布肿瘤发病及死亡的流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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