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民用气、水阶梯价格制度17日听证

02.09.2015  08:22

  本报讯(记者王绍芳)记者昨日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署,本市将于9月17日分别召开建立居民生活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
  据了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政务网站公布了定价听证方案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和听证人名单。详细内容可登陆市发改委网站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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