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本儿!看利儿!一买就赔了 盘点非法集资形式

20.01.2016  11:57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天津北方网讯: 又到岁末年初,每逢此时,一些不法分子便越发蠢蠢欲动,各种诈骗活动也活跃起来,其中,就包括非法集资。

  据《新华每日电讯》报道,2015年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从金额、波及人数到辐射范围,比任何一年都来得猛烈,甚至进一步演化成社会群体性事件。去年仅1月至8月,全国涉嫌非法集资立案就在3000件左右,涉案金额超过1500亿元,这还未加上最近爆发的e租宝、卓达、泛亚等“地震级”案件。那么,本市非法集资方面的情况怎样?哪些人群容易被骗子瞄上?又该如何防范?

  本市非法集资情况怎样?

  几乎每天都有受害者报案

  眼下,只要您打开天津市金融局官网,第一时间跳出来的小窗口便是《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请小心网络诈骗》的红色大字标题提醒。其中,提示一:近日,有群众反映,个别机构及个人以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名义,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打着响应国家政策和政府号召的旗号,以民间借贷、项目投资、理财产品等形式,吸收公众资金;提示二:近日,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有不法分子假冒本市小额贷款公司名义,通过互联网进行诈骗活动……“我们在此提示: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任何经市金融办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及融资性担保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代客理财投资。请广大群众自觉抵制各类高息诱惑,谨慎投资,避免血本无归。

  从另一个侧面或许也能看到目前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形势:去年9月份以来,市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开展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两个月的时间里,清理各类理财广告22520份,清理非法集资小广告3230余处。整改广告业商户3家,查扣理财广告牌匾10块,制止非法散发传单小广告行为485起,覆盖喷涂小广告800余条,收缴各类非法报纸、杂志555份。

  从全国情况来看,P2P领域是当下非法集资活动的多发区。记者从天津公安局经侦总队和天津市处置非法集资办公室获悉,到目前为止,本市还没有出现P2P公司非法集资案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本市还没有出现P2P非法集资受害者。实际上,几乎每天都有P2P非法集资受害者前往公安机关报案,原因是这些受害者购买的是出事的外地P2P公司的产品,这恰恰是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活动的新特征: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或许今生永不谋面,却通过互联网照样骗你没商量。

  近几年来,本市非法集资案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2015年上半年,非法集资案件类型依然多样,既涉及民间借贷、生产经营等传统领域,也涉及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为此,本市公安机关专门打造了一支精干队伍致力于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值得一提的是,本市公安机关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从全国层面来看,力度都是很大的。

  来自公安经侦一线的调查——

  受害者大多是中老年人

  “最难忘的是他们的眼神

  “办案过程中,最难忘的是什么?”面对记者的提问,公安河西分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刘旭冲口而出:“是受害者的眼神!他们大多是中老年人,应该算是我的父母叔叔阿姨辈了。可是,当他们一眼看到办案民警后,那个眼神,就像受尽了委屈的孩子,眼巴巴地看着你,真让人心疼。

  据刘旭观察,受害者除了钱财受损,还饱受懊悔、自责等负面情绪困扰。“他们的财产损失一般在10万元左右,这其实是一个60岁左右的普通退休人员个人存款中的大头儿了。辛苦多年攒下来的钱一下子打了水漂儿,心理上很难接受,不少人因此大病一场。”这还不是最要命的,还有一些人之前出于好心把这种“能赚大钱的投资路子”告诉了亲朋好友甚至一起跳广场舞、遛弯儿的伙伴,人家因为信任他也把自己的钱拿来交给他一起去投资,而一旦钱被非法集资者卷走,这些热心肠的受害人还得承受亲友的指责甚至追讨,“真的整个人都不好了”,因此妻离子散、亲戚反目甚至家破人亡的不是没有。

  刘旭随口提起一个案例。不久前,一位62岁的阿姨哭着跑来报案。几天后,当刘旭再打电话向她核实某个细节时,她竟说“您打错电话了”,当即把电话挂掉。十分钟后,这位阿姨气喘吁吁地打电话来,说刚才老伴儿在身边不方便说话。细问才知,她压根儿没敢把投资被骗的事儿告诉老伴儿,因为之前她没听老伴儿的劝阻执意去买。这位阿姨承受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刘旭在对多起非法集资案件受骗人按身份证检索后发现,其中,70%的受骗人年龄在55岁—65岁之间。

  为何55岁—65岁的人最容易受骗?

  那么,问题来了:为何55岁—65岁的人最容易受骗呢?

  刘旭分析,“90后”多为“月光族”或“啃老族”,父母是他们的银行,自己几乎无财可理;“70后”“80后”一般有相对成熟的理财观,且上有老下有小,有自己的一套理财经,他的钱可能会放股市里,或贷款买房了,或给孩子投资教育了,很少会把相当比例的钱交给别人“放高利贷”;70岁以上的老人,孩子一般都会反复叮嘱他们不要上当,而且他们从体力上来看也不爱折腾了。恰恰是55岁—65岁这个年龄群的人,刚退休一段时间,活力依旧。子女大多在上大学或已结婚独立。离开了单位,子女又没太多时间陪伴,他们的生活圈子自然而然就大大收缩了,慢慢习惯于同龄人扎堆,眼界和判断力都受到影响,这或许是这个群体容易上当的原因吧。而相互扎堆的习惯则放大了这个年龄群体受害的范围。

  一位刚刚退休的男士告诉记者,他退休前后的心态的确发生了很大改变。退休以后,每个月只能拿到一定的退休金,“再也没有别的进项了,也没有意料之外的任何惊喜。一眼看到了‘天花板’,心里没抓没挠的,这时候,如果有姑娘小伙子过来公关,告诉自己有这么好的理财产品,比银行存款高十几倍,确实很容易动心。

  钱能追回百分之二三十就不错了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了解到,非法集资案办起来短则半年,长则一两年。很多案子的取证过程很不容易,因为有些非法集资公司压根儿就没好好设账目,或者一看东窗事发就把账目销毁了,人也逃之夭夭。

  那么,办案过程中最难的又是哪个环节呢?刘旭答:“是追偿。”很多案子即便抓到了嫌疑人,但受害者的钱却很难全额追回,“能返回百分之二三十就算不错了。

  为什么追索这么难呢?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涉众支队副支队长张志杰给算了一笔账:在涉案过程中,嫌疑人一般多会许以优厚的收益率“”投资者,这个过程中,他需要把集资额的20%左右用来支付业务员的提成;30%左右用于营造正常营业的假象,包括租用高档办公场所,打理各种关系,等等。为了充门面,他们总会时不时搞个“高大上”的活动,请个所谓的专家学者来办个培训讲座之类的——为“卖狗肉”而“挂羊头”,是一笔省不得的挑费;另有15%左右作为“钓饵”支付给了先期投资者,好让他们尝到甜头,进而继续加大投资额,或吸引更多的人闻讯前来投资。嫌疑人自身再挥霍消耗掉20%左右,“所以说,能追回20%—30%就算相当不错了。羊毛出在羊身上,说到底,所有这些费用还不都来自投资者!”一直奋斗在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一线的刘旭说,正因为追索难,在面对受害人期待的眼神、无助的哭诉时,身为办案民警总有一种“磨灭不掉的愧疚感”。

  去年以来,受经济环境影响,非法集资案件抬头,“主动投案自首的嫌疑人多了起来。不久前,就有一位嫌疑人端着账目跑来投案。因为他明知跑不了,又受不了投资人的轮番追堵,投案自首倒成了最安全的选择”。

  个别投机“油子”专吃“饵料

  经侦民警在办案时发现,多起案子的受害人中总会出现几个熟悉的名字。按照常理,吃一堑长一智,被骗一次之后怎么还不吸取教训呢?进一步采访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小群自恃聪明的专吃“饵料”的投机分子。

  通常来说,嫌疑人刚开始为了吸引投资者,先期都会全额兑付自己的承诺。办案人员举了个例子,在经办的案子中,有的嫌疑人许诺投资某个项目2个月收益率30%。就有个别投机者赶紧投入30万元,2个月后就马上申请变现,本息共得39万元,获利后他就刻不容缓地撤资,转而投向另一个新设班子的新游戏中去,乐此不疲,确实收获颇丰。他们很自负,自认为自己是“击鼓传花”游戏中的“第一棒”,殊不知“总在河边走,难保不湿鞋”,当遇到嫌疑人“收钩”的时间比预期还要快的时候,投机“油子”的钱也免不了被闷在其中。因为深知其中水有多深,他们被骗后比普通投资者更惊恐,痛恨自己聪明反被聪明误。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1月27日颁布的《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如何识别非法集资?

  很多人或许还记得黄宏小品《花盆儿》,或许因为其中用的“桥段”太低级,那个往花盆里种钱就能长出钱来的“鬼话”肯定骗不了什么人。可是,一旦生活中出现类似的“空手套白狼”的“好事儿”,偏偏还就能把很多并不糊涂的人给忽悠了。通常来讲,承诺高额回报,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暴利引诱,恰恰是非法集资诈骗犯罪分子骗人的常用手法。他们会以各式各样的投资名义,承诺投资是高回报高收益无风险的,再加上花言巧语,骗取人们的信任。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者开始是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集资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两脚抹油”携款潜逃,留下后来的投资者成为“接盘侠”在原地傻傻“站岗”。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涉众支队副支队长张志杰说,其实识别非法集资并不难。眼下,搞非法集资的人,多半打着各种财富公司或投资公司的旗号,投资者完全可以去查验其经营资质,“从工商部门官网甚至工商的手机APP上就能很容易地查到,主要看其是否有发行理财产品的资质,是不是超范围经营。”市金融机构相关人士则提醒,合规的私募基金公司等机构是从来不承诺保证收益的。可见,据此两点:一是有无经营资质,二是是否保证高收益,基本就可判断是否非法集资了。

  另外,“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我国相关法律说得清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目前猖狂的

  非法集资形式有多少种?

  据市处非办和市公安局经侦总队总结,眼下最猖狂的非法集资形式有:

  01 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网络借贷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后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02 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并且会承诺投资的基金等投资方式只涨不跌。

  03 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承诺老百姓购买原始股后,等公司上市就可暴富。

  04 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比如会承诺消费者充5000元返10000元。

  05 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加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06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07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08 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09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不法分子会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或把服务器设在异地,发展人头一般用代号或网名。有的还通过网站、博客、论坛等网络平台和QQ、MSN等即时通讯工具,传播虚假信息,诱骗投资者上当。一旦被查,便以下线不按规则操作等为名,迅速关闭网站,携款潜逃。在潜逃前还发布所谓通告,要下线人员记住自己的业绩,承诺日后重新返利,借此来稳住受骗人。

  10 以“养老产品”投资名义,或者以“养老投资”为名义等形式向中老年人进行非法集资。

  11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不法分子经常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名词迷惑投资者,假称是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来欺骗、引诱人们投资。

  防骗提醒

  投资者如何看好自己的钱包?

  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相关人士结合几年来的办案经验,总结嫌疑人的行骗伎俩后,提醒投资者:

  1.多数情况下明显偏高的投资回报很可能就是投资陷阱。这个投资回报率可以比照银行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回报率。

  2.可以通过政府网站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的上市公司,因为只有合法的上市公司才可以发行公司股票、债券、国家规定的股权交易场所的产品等。如果不具备发行、销售股票、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3.可以通过查询工商登记材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则有欺诈嫌疑。 

  4.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投资者投资前可以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搜索查询相关企业违法犯罪记录,防止不法分子异地再起炉灶、重新犯罪。

  5.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慎做“接盘侠”。 

  6.如果实在无法判断是否非法集资,可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待了解详情后再做决定。

  典型案例

  高价回购纪念币?

  现在只要一提到“纪念币”仨字,和平区的周大爷就浑身紧张,这真是“一朝遭蛇咬,十年怕井绳”。那还是两年前,他从一起遛弯儿的刘大爷那获知买纪念币可以赚大钱,而且时间短、收益高,本来他还心存警惕,可眼见得周围的几个老伙伴都买了,他也就拿出积攒了好几年的6万元钱买进了。等到兑现的时候,他却傻了眼——

  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相关人士还原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2012年4月至2012年11月间,天津乐藏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张某、何某、林某等人通过多种方式联系当事人,以免费领取纪念币等礼品为名,诱使当事人来公司购买各类纪念币和纪念钞,并承诺公司在1年后加价20%—40%回购,很多当事人(其中80%以上是老年人)因此购买了那些纪念币。但回购期没到,张某等人就“人间蒸发”了。

  案件立案侦查后,相关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经过细致缜密的布控侦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等真实身份一一核实,一网打尽。进一步的调查发现,在具体操作中,张某等高层“神龙见首不见尾”,投资者根本见不到他们的“金面”,主要是一线业务员直接与被害人接触,通过涉案公司拟订的“合同”完成吸存行为,其隐蔽性之强由此可见。

  记者手记

  “天上不会掉馅饼

  财迷等来的是陷阱

  一个问题值得深思:眼下非法集资活动为何高发?融360等业内分析机构给出的解释是,一方面,经济转型过程中,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依然突出,在通过P2P等渠道融资时,如因经营不善或成本过高而导致资金链断裂,自然就波及到融资平台导致投资者跟着遭殃。还有网络借贷平台、担保公司等自身就心存不轨,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吸引公众存款。另一方面,今年以来央行连续降息,导致流动性充裕,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收益率持续下滑,很多人产生了理财恐慌心理,为了财产“保值增值”而情急乱投怀。

  业内分析者莫开伟认为,相关监管主体缺位,很多地区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普遍存在机构不完善、人员编制不足、经费匮乏等问题,而且部门间协调周期长、效率低”,则是导致非法集资屡禁不止的又一主因。但无论如何,投资者不能忽视一个事实,那就是你相中的是他的息,他看上的可是你的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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