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推出多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措施 审批时限缩至5个工作日

02.07.2018  10:11

  日前从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获悉,我市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时限由过去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对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急需办理的社会组织,还将给予特事特办。

  为了提升服务社会组织能力,我市推出多项社会组织登记审批改革措施,除了压缩审批时限,推进申请材料表格化、数据化,梳理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及公开募捐3个审批事项操作规程及章程范本,以方便申请人填报。推行信用承诺制审批,在申请人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只要向行政机关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日内补齐申请材料并作出书面承诺,登记机关就可作出批准决定并发放登记证书。简化行政审批中介要件,社会组织设立时不再提交验资报告,改由申请人提交出资承诺书,60个自然日内,补齐银行出具的出资函证或由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即可。深化直接登记,目前,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已在市区两级登记机关推开,并明确了市、区两级审批权限,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由区审批局依法审批,同时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我市行业协会商会登记,凡行业协会商会申请登记的,不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批复,直接由发起人向市民政局提出申请。推行一表式年检,在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中推行一表式年检。统筹推进“多项合一、并联审批”改革,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登记,实行“一表申请、一次进件、内部合办、一次要件”。打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跨区迁址,民办职业培训类区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申请办理跨区迁址不再执行迁出地办注销、迁入地重新登记,而是直接申请办理跨区迁址,名称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