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秋冬季攻坚行动首月告捷 10月份PM2.5浓度同比下降24.2%

11.11.2018  09:11

  2018至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以来,我市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全面实施专项整治,严格科学治污减排,10月当月空气质量同比持续改善,为确保完成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奠定良好开局。

  最新监测数据显示,10月份,我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4.2%,自2013年开展监测以来首次达到50微克/立方米以下,为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当月未发生重污染天气,同比减少2天,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秋冬季攻坚行动稳步推进。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得益于我市分类施策,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科学实施差别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措施逐一细化到涉气排放生产工序和装置设备,确保非污染工序正常生产,并将错峰生产时间整体缩短一个月。首次实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绩效管理,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工业企业由2427家减少到1660家,并将天津港橙色及以上重污染期间重型载货车限行调整为单双号行驶。突出政策标准激励导向,有序强化重点领域提标治理,树立环保标杆企业,给予不错峰生产等政策红利,实现了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三赢”。

  攻坚行动任务稳步实施。自10月1日起,全市火电、钢铁、石化、化工、有色(不含氧化铝)、水泥行业以及在用锅炉稳定达到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目前已经全面完成全市1511家挥发性有机物一般排放企业治理或关停,基本完成249家生物质锅炉企业治理关停以及210家铸锻企业提标改造。已完成工业园区(集聚区)整合27个、撤销取缔9个。对全市1835个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基本实现了土石方作业建筑工地全覆盖。10月当月,全市累计遥测拦检机动车9万辆,入户排查用车大户64家,对1301辆超标车辆现场处罚;排查检测非道路机械577台,对25台超标机械予以处罚并责令退场。

我市公布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今冬重污染天数不“破十”
  昨日,我市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公布了《天津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方案》明确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等多方面内容,并制定了各区PM2.人民政府
不搞“一刀切” 实施差别化
  为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统一部署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