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见成效

11.01.2017  15:01

为贯彻落实总局税收违法“黑名单”对外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部署,我局稽查部门从完善工作制度、强化部门配合、借力数据平台入手,不断推进多部门联动联治,逐步形成了惩戒税收违法行为的合力,取得了良好的惩治效果和社会效应。

一是建章立制为联合惩戒保驾护航。从大局和长远着眼,积极参与全市联合惩戒工作的顶层设计工作。在市场监管委的组织下,与相关部门联合起草制定了《关于开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工作方案》、《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实施程序》以及《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措施目录》,将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工作纳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部门联动打好联合惩戒“组合拳”。利用财政地税合署办公和国地税、监管委长期合作的优势,先行先试,积累了定期联系,互通信息、及时传递等方面的经验,并逐步推广到与其他单位的联合惩戒合作中。与国税稽查部门积极协调,按照国地税征管合作规范的要求,通过相互提供企业涉税违规信息,加大相互监管力度,联合稽查、停售发票等措施,推进了国、地税对违法企业的联合惩戒。将国税局转来51个虚开增值税发票单位,信用等级将为D级,并纳入稽查异常名录库管理。

三是借力平台突显联合惩戒工作实效。将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纳入我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成为首批入网的单位之一。通过网络对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改变了原来税务部门开展逐户“地毯式”传统监管的方式,还使社会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让经营者接受社会和市场的监督,实现了“官民共治”、“全民监督”,形成了“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严管局面,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