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7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圆满完成

18.01.2018  16:23

   

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是我市粮食应急供应保障系统重要一环,发挥粮食调控“蓄水池”作用。依据新修订的《天津市粮食企业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办法》,历时一月余,我市2017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圆满完成。

核定期间,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共开展最低最高库存量核查43次,出动人员122人次,核查企业162家。市粮食局相关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对嘉年华(天津)国际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大丰谷物有限公司最低最高库存量核定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查看企业统计台账等情况,两家企业核定数据真实准确。

经核查,最终纳入本年度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量核定名单的收购、销售、加工企业共计206家。在我市粮食市场异常波动时,将督导纳入核定名单的粮食企业严格执行核定标准,切实维护好我市粮食市场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