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4.05.2016  18:34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件中暴露出的安全生产教训,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专家制定了《天津市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和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细化后执行。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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