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优秀运动员报考天津体育学院及相关院校单招免试工作圆满结束

29.03.2016  18:55

2016年报考天津体院及相关院校单招免试工作业已结束,为加强我局优秀运动员的学历教育工作,我们与天津体育学院及相关院校的招生办公室及时加强沟通交流,圆满完成了今年的报考工作。

一、转发部署总局及相关院校学历教育相关文件

转发的文件主要包括:

(一)转发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16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

(二)转发总局科教司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印发《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

(三)及时将《天津体育学院2016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文件精神部署各训练单位。

二、报考天津体育学院及相关院校单招免试情况

(一)依据总局单招文件精神,单招的主要报考条件为:具备招生项目的国家二级运动员或二级武士(含)以上运动等级资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考试。录取原则为: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及体育专项成绩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天津体育学院录取原则为满分100分,其中:文化考试分数线占30%;文体综合分数线占70%。

按照报考单招文件精神,今年我局优秀运动员经局科教处与天津体育学院审核,今年我局优秀运动员单招共计报考了31人。31名优秀运动员要经过文化考试和专项考试,按照教育部下发的规定计划招生。

(二)依据总局免试文件精神,优秀运动员主要免试的条件为: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曾获指定项目比赛全国前三名、亚洲前六名、世界前八名;获得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及以上运动等级,其他项目获得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按照报考免试文件精神,今年由局人事保卫处先行审核免试优秀运动员是否实行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局科教处根据局人事保卫处审核情况,再与天津体育学院及相关院校共同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优秀运动员,今年我局优秀运动员免试共计13人,其中:天津体育学院8人;中国地质大学1人;北京体育大学1人;苏州大学1人;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1人;上海交通大学1人。

我们将严格按照总局及相关院校的学历教育的文件规定,切实为优秀运动员做好学历教育服务保障工作,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真正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