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05.02.2016  17:14

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我委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5〕68号)精神,已于2015年11月27日举行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为了集中宣传好本市各医疗单位“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效,更好的让社会了解天津卫生行业服务百姓健康的新举措、新形式、新效果,加强医疗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将活动不断推向深入,现具体要求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改善医疗服务是深化医药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是为了让天津的老百姓方便就医、便捷就医、明白就医、智慧就医、人文就医、安全就医,进一步提高本市各卫生医疗机构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提高社会满意度。希望通过开展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调动各医疗单位从细节入手服务百姓健康的积极性,集中展示本市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营造深入推进医改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要内容
          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在活动开展期间,积极总结自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来,各医疗单位,以提升、改善门急诊服务为切入点,在优化就诊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加强预约诊疗,畅通绿色通道;加强人文关怀,提升就医体验;加强医联体建设、实施分级诊疗;推广临床路径,开展日间手术;加强合理用药;提高急救能力;加强信息化建设;落实优质护理以及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促进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组织中央媒体、本市主流新闻媒体和行业媒体,进行集中采访与展示,为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 优化诊区设施布局、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合理调配诊疗资源、发挥信息技术优势、改善住院服务流程、深化优质护理服务、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注重医学人文关怀、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三、  活动形式
          (一)围绕主要内容,不断总结各方面工作成效,以专题新闻发布会、媒体沟通会和现场媒体见面会等形式,及时全面向媒体通报整体活动进展情况。
        (二)有序组织宣传报道工作
活动期间,将持续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集中宣传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的举措、成果和社会评价,形成持续的、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1.利用好行业自媒体和合作媒体。在《健康周报》上开设“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专版。在《天津日报》天津卫生版面开设“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专栏。在委网站和官方微博开设活动专栏。与媒体联办“改善医疗服务天津在行动”栏目。
          2.组织国家行业媒体、中央驻津媒体和本市媒体记者,深入到各医疗单位,现场采访、体验活动效果。
        3.在市卫生计生委微信平台开设“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栏目,用于文件发放,信息传递和经验交流。
          4.积极挖掘、树立优改善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医患沟通、人文关怀等方面的先进典型线索,组织媒体进行深度报道。
          (三)加大工作信息报送力度
按照“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相关新闻宣传要求,在各医疗机构确定一名信息联系人,要求本单位改善服务工作亮点,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逐项上报工作亮点、典型事迹等新闻线索。活动办公室每月统计并公示报送情况。
各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院内网站和院报、院刊等自媒体平台,宣传好活动。
        (四)开展征集活动
面向各医疗单位和社会,广泛征集活动相关微视频、摄影作品、活动建议等。
组织“献出我们(我)的微关爱”文字稿、绘画、动漫、摄影等作品征集活动。内容围绕医疗单位、科室、个人如何从细微处入手,为患者提供周到、便捷、细致的医疗服务。
          (五)各医疗机构制作“天津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进展情况展板,在门诊大厅和相关会议现场展示,随工作进度进行更换。
适时制作本市改善医疗服务整体工作情况记录片。
          (六)评优宣传活动
市卫生计生委已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报送的《优质服务示范医院(科室、岗位、个人)推荐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评审,选出优秀医院、科室、岗位、个人。下一步与媒体联系,对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专题报道。
          四、实施步骤
          (一)信息收集阶段(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1月31日)
          1.各单位于1月27日之前将信息联系人基本情况上报办公室。(后附表)
          2. 要将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在改善服务中要突出“加强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的活动主题,重视活动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开展好活动,服务好百姓,更要展示好卫生行业的风采。
          3.联系人负责随时收集各单位工作动态、相关信息以及媒体报道本单位活动情况,1月27日之前,将本单位的前一阶段工作动态整理成信息,连同活动图片、视频资料等一起打包上报至办公室邮箱。1月29日起,每周五将工作进展、媒体报道情况上报至办公室邮箱。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6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
召集部分单位主管该项工作的同志、负责宣传工作同志和百日宣传工作联系人座谈会,听取对于百日宣传工作的建议、各单位前期工作的亮点和报道需求,进行信息采集。根据座谈会上各医疗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亮点收集,参照各单位上报信息,制定宣传报道时间表。有序组织各新闻媒体深入一线,进行素材的整理和实地采访。
在此期间,各市卫生计生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现场宣传。要在门诊大厅、住院部大厅等患者人流量较大区域,放置、悬挂醒目的活动介绍。要通过组织专家义诊、志愿服务等等便民公益医疗活动,让百姓广而周知百日宣传活动的意义。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需在辖区内进行现场宣传活动,重点让较偏远、医疗条件较差地区的百姓收益。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回顾百日宣传活动整体开展情况,总结出具有天津特色的活动经验和活动效果。组织召开总结表彰大会,集中展示全市为百姓健康服务的新成效、新举措、新模式。

          附件: 改善医疗服务百日宣传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采集表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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