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预审支队预审员郑鹏:办案子必须走出去调查

20.07.2015  17:36

【专题】天津警方报道


郑鹏正在对案件材料进行查阅整理。

   天津北方网讯: 郑鹏,和平预审支队预审员,将近十年的预审生涯,郑鹏办出了不少“漂亮”案。在刚从事预审工作时,一位“前辈”曾这样告诉他:“犯罪嫌疑人不怕预审员提讯、瞪眼,就怕预审员夹包出去查事儿。办案子不能坐等,必须走出去亲自调查。”“走出去调查”现在已经成为郑鹏办案时最基本的坚持。“从我手里交出去的每一个证据我都经过了认真严格的核实。”郑鹏说。

  认真取证挖出系列强奸案

  郑鹏曾经通过非常细致地调查、走访,从一个案子入手,挖掘出一个系列强奸、抢劫案件。

  警方接报的第一起案子发生在一个初秋的深夜,犯罪嫌疑人在和平区某小区内劫持了一名女青年,把被害人衣服脱掉进行猥亵。被害人的男友见女友很晚还没回家,打电话也不接,于是报警。被害人在被施暴之后也报警求助。巡逻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抓获一名嫌犯。经被害人辨认和DNA比对,确认当晚施暴的就是这名犯罪嫌疑人。

  郑鹏接案时,犯罪嫌疑人贺某只承认这起猥亵案件。可是,郑鹏了解到,当时30多岁的贺某前科累累,案发时刚被放出来没多久。郑鹏通过分析犯罪嫌疑人的成长轨迹和作案手法,认为其身上应该不只这一起案子。郑鹏把提取到的犯罪嫌疑人DNA样本拿到相关部门进行比对,发现嫌疑人可能还与另外一起猥亵案和一起猥亵抢劫案有关。猥亵案的作案手法与前面那起案件相同。在那起猥亵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携带一把水果刀,尾随一名妇女进入楼门后欲实施抢劫。妇女反抗中把刀抢过来,持刀将犯罪嫌疑人划伤并吓退,现场留下血迹。

  掌握了这些情况,郑鹏开始对犯罪嫌疑人贺某进行讯问。贺某的反侦查能力很强,只说他自己没有父母,生活没着落,于是想着出去抢点钱,能占点儿女人的便宜便占点儿便宜。郑鹏见光谈案子“”不下对方,就换了谈话方式,和贺某谈家庭生活,谈身体健康,让贺某在精神上逐渐放松下来。最终,郑鹏通过有技巧的讯问,让贺某交代出了自己实施猥亵、强奸、抢劫案的犯罪过程:贺某半夜尾随被害人,在僻静处把刀往被害人脖子后面一架,实施猥亵、强奸,之后再把对方随身携带的钱财、手机抢走。

  接下来,如何找到更多被害人成为一个大问题。郑鹏先是通过细致工作,查出犯罪嫌疑人大致的活动区域,在管界内走访,看看有没有当时的报案,同时在有关小区内张贴寻访“在楼道内被抢”受害者的告示,寻找受害者。经过大量的工作,果然找到了多名受害者,受害者描述的案发过程也与贺某交代的一致。郑鹏还在贺某的租住地发现了来源不明的钱包、没有卡的手机等物品,经查明都是被害人的东西。

  有了这些证据和被害人的讲述,郑鹏再审贺某,贺某已经无法逃避,不得不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最终,贺某因多起强奸、抢劫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

   耐心走访“串供”案件真相大白

  郑鹏曾经处理过一起扑朔迷离的聚众斗殴案,案件调查中当事人的“串供”可说完美,郑鹏通过耐心走访调查,查明了案件的真相。

  案件发生在一个午夜,突然而蹊跷:在本市的和平路上,一辆桑塔纳轿车突然“”进了一家茶庄,茶庄的看门人受伤,轿车驾驶人下车后离开现场,而坐在副驾驶的女子则受伤晕厥。随即后面又追来一辆车,驾驶员浑身是血,下车后走了几步便晕倒在地上。夜巡民警到达现场后当时查明:这名女子姓秦,是某歌厅的服务员,因为琐事与后面追来的那名伤者发生矛盾,就把自己男朋友(桑塔纳驾驶员)叫来教训那个人。男友于是叫上“发小”一同前来。在歌厅门口,秦某对被害人进行了指认,之后,与男友一起开车追赶被害人,追到抗震纪念碑时,男友的发小也到了。打斗过程中,被害人肋部中刀。三人分两辆车逃跑。被捅的那人开车咬住桑塔纳轿车不放,途中曾驾车撞击桑塔纳轿车。大概因为慌不择路,桑塔纳轿车后来撞入和平路上的茶庄。

  秦某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后,当时因为不明案情,警方并未对她采取限制措施,她于是不断给男朋友打电话。不久,其男友和“发小”很快也被抓。三个人承认聚众斗殴的事实。

  一般说来,聚众斗殴要三人以上,参与斗殴的人都要依法处理,持械聚众斗殴起刑就在3年以上。但是要定性聚众斗殴,一个关键点是要有“聚集”的情节,即事发前要有一个招集和预谋过程,否则,只能按故意伤害处理。故意伤害则只处理直接伤害人,刑期也会短很多。本来这起案件的过程比较简单:秦某喊男友,男友喊发小,三个人开始也承认这个招集预谋的过程。但是,案件移交到郑鹏手里后,却发生了变化,三人的口供全变了,秦某说自己和男友同居,发小则是其家附近一家汽车修理厂的经理,和他们合租一处住房。当天她叫男友来并不是为了打架,而是为了接自己回家,在门口碰上被害人属于偶遇。其男友承认人是自己捅的,其余说法与其一样,并表示叫“发小”来是因为自己忘带家门钥匙,叫其来送钥匙。三人甚至连租住房屋内部的很多细节,例如床单花样、家具摆放位置都交代得一模一样。这一“串供”可说非常“完美”:按照三人的说法,案件从三个人都有份的“聚众斗殴”变成了一个人做的“故意伤害”。

  郑鹏要还原案件真相。但要证实案件还是三个人的“聚众斗殴”,必须找到确凿的证据。郑鹏去租房实地调查,结果房间已经被收拾过了,找不到什么证据。郑鹏走访了邻居,邻居证实确实有一男一女住这,但没见过第三个人。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郑鹏发现那辆桑塔纳是辆盗抢车,曾在“发小”店里做过装具,于是他找到了那家汽修厂,和几名小工了解情况,终于问出“发小”其实每天都住在汽修厂内,和一名小工睡一个房间。这一关键口供成为案件的突破点。最后,秦某等三个人都因为聚众斗殴被判刑。后来郑鹏才知道,本案的主犯即秦某的男友曾经学习法律,参加过司法考试,熟悉法条,才“导演”出了本案的“完美”串供。

   摸索调查证实伪基站工作原理

  郑鹏曾经接手办理本市第一起“伪基站”案件,案件当时没有现成判例,郑鹏通过摸索调查,完成了相关侦查实验,对犯罪嫌疑人最后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

  2014年3月,本市公安机关接到移动公司报案,该公司多名客户投诉自己的手机突然不能正常上网,还收到了垃圾广告。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工作,很快找到了一部涉案房车。当时该车外表涂成广告车的样子,停放在本市繁华商业地区“乐宾百货”商场附近,车上有一名司机和一名操作工。设备则包括一个笔记本电脑、一个检测信号的专用手机。开始工作时,他们会先用专用手机检测出这个地段的手机波段,输入电脑后电脑开始工作,在这个波段里大规模发射模拟信号,使得发射范围内移动公司手机用户出现掉网,然后接收到的信号就是伪基站发射出的信号。

  “伪基站”幕后老板被抓,竟是某服装公司经理。

  据这名嫌疑人交代,他最初去移动公司办理手机广告,因为价格太贵,转而花钱购买了这套“伪基站”设备“自力更生”发布广告。他一共购买了两套设备,正式开始使用前还回山东老家做过实验,结果一套设备坏了,他们就用还完好的那套设备开始了“伪基站”发射,以假的移动信号侵入手机,发送广告。

  郑鹏接手这起案件时,“伪基站”还是个新鲜事物,本市无前例可循,移动公司对于“伪基站”的有关情况也不是太清楚,之前类似的干扰信号行为只给予治安处罚。国内的情况也是如此。郑鹏了解到,国家开始严厉打击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犯罪后,全国第一起有关判例在深圳,而且判的还是缓刑。郑鹏前往深圳了解案子是怎么判的,判罪依据又是什么。在“取经”过程中,郑鹏逐渐明确了案件的性质:“伪基站”是在侵害公共设施传输,应该属于破坏公用电信设施行为。

  回到天津后,郑鹏很快开始落实与“伪基站”有关的侦查实验工作。他和同事带着设备,来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分成四组检测这台机器的发射半径。郑鹏还联系了权威的无线电测定鉴定中心对设备进行鉴定,看设备到底能侵入什么波段,能不能阻断正常通讯并造成通讯中断。实验和鉴定结果都表明,“伪基站”设备确实可以造成正常用户的通讯信号中断。郑鹏通过不断摸索,完善了案件的证据体系。最终,本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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