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七十五号)

13.12.2017  11:07

  《天津市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11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1月28日